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转让一家有电力业务许可证的企业(供电类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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详细介绍

全国电力业务许可证(供电类)一手转让

转让一家有电力业务许可证的企业(供电类)


电力业务许可证

审批部门:gj电力监督委员会

成立时间:3年以上


电力业务,是指发电、输电、供电业务。其中,供电业务包括配电业务和售电业务。

从事发电业务的,应当取得发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。

从事输电业务的,应当取得输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。

从事供电业务的,应当取得供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。

具有与承担配电业务相适应的机具设备和维修人员。对外委托有资质的承装(修、试)对伍的,要承担监管责任。


申请电力业务许可证的,应当提供下列材料:

(一)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许可证申请表;

(二)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复印件;

(三)企业近2年的年度财务报告;成立不足2年的,出具企业成立以来的年度财务报告或者验资报告;

(四)由具有合格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2年的财务状况审计报告和对营运资金状况的说明;成立不足2年的,出具企业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审计报告和对营运资金状况的说明;

(五)企业生产运行负责人、技术负责人、安全负责人、财务负责人的简历、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。

申请供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的,除提供本规定第十七条所列材料外,还应当提供下列材料:

(一)供电营业区域的证明材料及其地理平面图;

(二)供电网络分布概况;

(三)设立的供电营业分支机构及其相应的供电营业区域概况;

(四)履行电力社会普遍服务义务的承诺书;

(五)供电项目符合环境保护有关规定和要求的证明材料。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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